《清明节的确立为节气》
清明节,兼具自然与人文两大内涵,既是传统的二十四节气之一,也是重要的祭祀节日。
清明节大约始于周代,距今已有两千五百多年的历史。它最初是作为一个节气被确立的。早在春秋时期,中国古代先贤就根据太阳在黄道上的位置变化,确立了二十四节气,而清明节就是其中之一。二十四节气反映了季节、物候、气候变化等情况,以指导农事活动。
从时间上来说,清明节在每年公历的4月4日 - 6日之间。当太阳到达黄经15°时,就为清明节气。这个时候,天气清澈明朗,气温逐渐升高,草木繁茂,大自然呈现出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。古代劳动人民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,敏锐地察觉到这个时段独特的气象特征,并把它确立为一个重要的节气。
作为节气的清明,一到这个时候,降雨增多,大地经过寒冬之后开始焕发生机,是春耕春种的大好时节。“清明前后,种瓜点豆”这句农谚就很好地体现了清明节作为节气对农事活动的重要意义。它提醒人们要抓住这个时节,及时开展农业生产活动,为一年的丰收奠定基础。随着时间的推移,清明节在融入寒食节等文化内涵之后,又逐渐发展成为一个具有浓厚文化底蕴的节日,承载着人们对祖先的缅怀、对英烈的纪念以及对美好生活的向往。